函轉教育部有關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 間死亡,比照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 僱用辦法」規定,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一案,請 查照。
函轉教育部有關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,比照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」規定,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一案,請查照。
376480000A_1120251405_ATTACH1.pdf
376480000A_1120251405_ATTACH2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