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依據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115年3月17日豐基字第1150032號函辦理。
二、 該會為協助國中小清寒家庭學生順利就學,本學期開放各校未曾申請豐泰文教基金會助學金同學提出「首次申請」。
三、 已申請過的在校生不在本次申請範圍,請各校於每年4月申請期間回報其助學金餘額並更新學生資料。
四、 申請日期: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,每校名額不限。
五、 對象:需設籍雲林縣、彰化二水鄉、南投竹山鎮、嘉義梅山鄉,家境清寒之國小1~6年級、國中1~3年級在校學生及即將入學國小1年級新生。
六、 助學金額:
(一) 首次申請:每名通過通過學生發放新臺幣1萬5,000元。
(二) 舊生回報:
1、 依貴校於助學金系統回報的助學金額多寡撥補適宜金額,持續關懷追蹤受助對象。
2、 一年回報一次,採線上回報,相關細節如附件說明。